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云南省水利廳轉發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號)、《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水土保持監管的意見》(水保〔2019〕160號)和《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辦水保〔2019〕172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尋甸縣老里凹水庫工程已于2022年1月14日召開了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會議,并且形成驗收鑒定書。現將《尋甸縣老里凹水庫工程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尋甸縣老里凹水庫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尋甸縣老里凹水庫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限: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2月24日17:00,如對《尋甸縣老里凹水庫工程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尋甸縣老里凹水庫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尋甸縣老里凹水庫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有異議,請向相關聯系人員反映。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董興波:13888272683;何璐:1388804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