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辦公廳印發 《2016年農村水利工作要點》,文件指出,2016年是全面加快“十三五”農村水利發展的開局之年,要深化農村水利重點領域改革創新,以推進農田水利 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機制、探索多元化資金投入渠道、實現工程良性運行為重點,出臺《深化農田水利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大力推進農田水 利改革等。以下為全文。
2016年農村水利工作要點
年是全面加快“十三五”農村水利發展的開局之年。農村水利工作要牢固樹立 五大發展理念,積極踐行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相關部署,認真落實全國水利廳局長會議各項要求,啟動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 工程,進一步提高農村飲水安全保障程度和水平;堅持系統治理,大規模推進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堅持節水優先,加快實施區域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行動;堅 持改革創新,加快創新完善農村水利發展體制機制;堅持能力優先,加快健全完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堅持依法治水,加快健全法規制度、政策支持和規劃體系, 強化監督檢查,推動農村水利新發展。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
認真抓好理論武裝。深入學習貫徹中央政策方針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用“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指導和推動農村水利改革發展。
督促落實中央有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5次會議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2016年中央1號文件和《政府工作報告》等任務分工。著力抓好增加農村水利財政投入、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財政補助等政策落實。
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圍繞農村水利工作重點、難點和熱點,以及領導批示件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扎實開展調研,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實踐探索經驗,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抓好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完善和體制機制創新探索。
二、大規模推進農村水利建設
啟動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進一步突出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啟動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重點向中西部貧困地區聚焦和傾斜,并做好與建檔立卡貧困 村貧困戶的精準對接,通過對分散供水和水質不達標工程實行升級配套改造以及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健全工程良性長效運行機制,進一步提高農村飲水安全 保障水平。
加快灌排骨干工程建設與配套改造。完成30處大型灌區和30處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規劃投資任務,協調指導推進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開展灌區現代化改造、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前期工作。
加快發展區域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推行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全面推進區域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行動,優先支持南疆地區、河北地下水超采區以及其 他嚴重缺水地區、生態脆弱地區規模化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加強草原牧區節水灌溉飼草料地建設。全年再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000萬畝以上。繼續開展國家 高效節水示范縣創建工作。
全面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依托縣級農田水利建設規劃,繼續推進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和項目縣建設,因地制宜興建“五小水利”工程,加強田間工程配套和農村河塘清淤整治,統籌解決好農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問題。
持之以恒開展冬春農田水利建設。加大組織協調、督導檢查、宣傳引導,以及資金投入和改革創新推動力度,廣泛調動各方開展冬春農田水利建設,確保《全國農田 水利基本建設實施方案(2015-2016年)》確定的任務如期超額完成,及時向國務院報送工作總結。編印《全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方 案(2016-2017年)》,做好今冬明春全國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發動工作。
三、深化農村水利重點領域改革創新
深化農村水利組織發動機制創新。督促各地健全完善政府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協作,以及績效考核、第三方評估、群眾評議和獎優罰劣機制,調動基層政府和受益主體興修農村水利的積極性。
深化農村水利投融資體制創新。爭取中央加大投入力度,落實好土地出讓收益計提、中央財政適當補助農業灌排工程維修養護經費、民辦公助、以獎代補、開發性金 融支持等政策,探索運用價格稅收、風險補償等機制,吸引社會資本投入農村水利。大力推廣云南、山東等地引入社會資本參與農田水利建設、管理與運營的經驗 做法。
深化農村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管護機制創新。大力推廣“先建機制、后建工程”“社會公示、群眾參與”等機制,鞏固農村水利工程管理 體制改革成果,繼續抓好全國100個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機制試點工作,加快明晰工程產權歸屬,全面落實工程運行管護主體和責任。穩 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和農業節水量交易。抓好農村飲水安全、農田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制定發布和貫徹執行工作,積極爭取并足額落實工程維修養護經 費,加大中央財政對灌排工程運行管護經費補助力度。
加強基層水利服務體系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基層水利服務機構能力建設,抓好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創新發展和國家級示范組織創建工作,結合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培育灌溉排水、灌溉試驗、農村供水等專業化服務隊伍,著力推進農村水利工程社會化專業化物業化管理。
出 臺《深化農田水利改革的指導意見》。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農田水利改革現場會和汪洋副總理重要講話精神,以推進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機 制、探索多元化資金投入渠道、實現工程良性運行為重點,出臺《深化農田水利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大力推進農田水利改革。
四、加強農村水利項目建設監督管理
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制度建設。制定完善小農水、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等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著力優化資金分配因素和前期工作程序、簡化審批環節和下放審批權限、量化績效考核內容和具體指標、細化獎懲措施等,規范工程建設管理行為。
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完善項目建設月調度會商、對口分片聯系督導檢查等機制,強化項目建設跟蹤督導檢查和有關問題整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稽查督查、跟蹤審 計、第三方評估等工作,確保“四個安全”。督促各地嚴格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水利建設實施細則》落實責任、加大投入、加快前期審批和工程 建設進度,確保如期實現年度投資計劃目標。
強化績效考核與獎懲。抓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灌區節水改造、小農水重點縣和項目縣、區域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等項目建設,以及農村水利信息化建設與應用的績效考核。嚴格按照考核結果,采取公開通報、與項目立項和投資安排直接掛鉤等方式獎懲。
五、加強農村水利基礎工作
完善“十三五”農村水利專項規劃。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依據《全國水利發展“十三五”規劃》,進一步完善“十三五”農田水利建設、高效節水灌溉發展和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規劃,指導農村水利發展改革。
加強農村水利法規制度建設和政策完善。抓好《農田水利條例》宣貫落實。鼓勵和支持各地將農村水利改革發展中創造的制度、經驗和做法以黨委和政府文件、人大決議等形式,出臺一批行政法規和政策措施。修訂完善相關標準體系。
加大農村水利扶貧開發力度。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差別化支持的要求,加大貧困地區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農田水利工程投入和建設力度,指導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協助解決技術和管理難題。完成援疆、援藏以及石漠化片區治理扶貧和水利定點扶貧任務。
提高農村水利技術支撐能力。繼續做好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與考核工作。加快完善農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工程數字化檔案,做到工程上圖、數據入庫,實時更新、動態監管。抓好培訓工作。深化多邊雙邊農村水利交流與合作,重啟中日農田水利技術交流活動。
充分發揮流域機構優勢。繼續實施流域機構農村水利管理規劃。指導流域內相關單位完善“十三五”農村水利發展相關規劃。組織開展水資源論證、工程建設監督管理以及做好農村水利改革創新、信息化建設和相關政策、課題研究等工作。
做 好宣傳工作。加大農村水利宣傳力度,及時做好一些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和針對性強的改革經驗的推介。辦好農村飲水安全、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田水利改革3 個宣傳專題,抓好農村水利各類項目建設旬報和月報,加密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簡報編印頻次,加強政務信息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
深 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沿,加強黨員干部教育、監管與考核。認真貫徹執行《準則》《條例》,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 任,健全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報告、承諾、約談、檢查考核和問責制度,以及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廉政教育和監督管理,編印并嚴格執行農村水利廉政風險防控手冊,加強農村水利項目建設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監督,確保“四個安全”。繼續開展文明灌區創建、行風評議等活動。深化“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推進作風 建設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