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水資源工作要點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新時期治水新思路、發展新理念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以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為核心,以推進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為目標,以責任考核為抓手,以取用水行政管理為重點,以監控能力建設為基礎,以試點示范為引領,全面統籌制度建設、依法嚴管、深化改革、試點示范、規劃先 行、提升能力等工作,全面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加快推進最嚴格水資源管理,促進全省“四個全面”和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
二、工作要點
(一)落實節水優先,積極協調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貫徹落實《云南省節約用水條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意見》(云政發〔2014〕71號)。推進節水型社會管理工作,加強節水管理機構建設,充實各級節約用水管理辦公室,推動州市、縣區建立節水型社會管理聯席工作機構、制度。進一步推動昆明市、麗江市等節水型城市的示范帶動作用,加強曲靖市、玉溪市國家級節水型社會示范建設,推進安寧等5個省級示范縣建設。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發改、工信、住建、教育等行業聯合,協調編制 “十三 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共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健全重點用水戶監控和節水型單位考核評定工作機制,加強節水型單位創建活動,與機關事務管理等 部門合 作,開展節水型單位、企業、學校創建和考評工作,各州市要完成、公布一批節水型單位。加快推進農業高效節水設施建設,推廣“澄江經驗”,在重要湖泊和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推進農業高效節水減排體系建設。加強計劃用水、計量用水、定額用水管理,在重大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取水許可申請和延續申請的評估、審批中,嚴格核實、落實用水定額和計量設施。在昆明市等缺水城市推進節水合同管理試點工作,開展水效率領跑者引領行動。開展全省節水定額修 訂工作,繼 續推進典型行業水平衡測試工作和部分農業灌溉用水效率利用系數試點監測。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楚雄市等滇中缺水城市,要結合“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制定非常規水資源利用規劃,加大非常規水利用量,推進試點示范工程。
(二)強化依法嚴管,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取水許可監督管理
貫徹依法治水管水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切實做好水資源規劃、論證、取水許可、水功能區、取水計量、計劃用水、水資源費征收的依法嚴管工作。推進安寧市 等 40個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示范縣建設,各州(市)要按照《云南水利廳關于推進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示范縣工作的通知》(云水資源〔2015〕6號) 要 求,在2016年第一季度內批復實施方案,2016年底完成示范縣中期評估報告,示范縣將作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現場抽查的重點。各級水行政主 管部 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依據、程序、時限,組織開展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入河排污口行政審批工作,要求程序合法、資料完整、卷宗規范;在取用 水工 程,特別是大、中、小型水源(水庫)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辦理取水許可證,保證“證照齊全”,依法取水用水管水。規范取水許可現場核驗及延續許可評 估工 作,推進取水許可監督規范化管理,貫徹全省取水許可監督管理統一由省水政監察總隊負總責、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配合的管理要求,流域委和省級審批的取 水許可 全部由省水政監察總隊負責監督管理,以及負責水資源費征收和征收監管工作。貫徹《計劃用水管理辦法》,推進計劃用水、定額用水和計量用水管理,按 分級負責 的職責,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部門要組織落實年度取水許可、計劃用水下達和取用水總結報告制度,加強區域和重點用水戶的計劃用水管理。按水利部統一 部署,推進 農業用水取水許可清理工作,落實工作方案,推進農業用水計量與統計管理體系建設,上下配合,積極推進各類灌區的取用水計量設施建設。加強水資 源費征收管理 工作,開展專項檢查,推進依法征收、應收盡收,努力完成水資源費征收13億元目標任務,力爭達到16億元。
(三)加強水資源保護,推進水生態文明和水源地達標建設
積極落實“水十條”。報批《云南省水資源保護規劃報告》,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研究和“十三五”水資源專項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推進九大高原湖泊、重要江河及重要水功能區保護等基礎性研究和專項規劃工作。加強水功能區、入河排污口的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工作,加大治理力度,落實水功能區達標率實現國務院 和省 政府考核目標。加強對洱海入湖河道綜合整治規劃的協調指導。開展重要河湖健康評估工作,組織推進程海湖和五郎河健康評估,以及程海水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專題研究,探索維護河湖生態功能、修復河湖生態系統的途徑,促進全省河湖水資源保護。協調推進普洱、麗江、玉溪3個全國水生態文明城市試點建設,組織開展騰沖、富寧、盤龍、勐臘、彌勒、臨翔等6個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工作,爭取有關項目列入水利部河湖水系連通工程項目,指導試點方案中關鍵性工程和 管理機制建 設工作,協助、推進試點工作評估工作。組織推進國家和省級重要飲用水源地達標建設,健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推進重要集中飲用水源地水量、水 質、監控、管 理“四達標”驗收工作。嚴格地下水開發利用,加大城市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地下水取水取締工作。結合國家和省級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工作,以及九大高原湖泊保護、集中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等工作,協調指導昆明市、普洱市、玉溪市、麗江市、保山市、大理市、文山州、紅河州、西雙版納州、臨滄市推進 清水行動工作。
(四)開展配置基礎工作,推進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全省性指標體系與工程配置方案研究
加快云南省河湖水系連通戰略規劃研究,完成全省“十三五”河湖水系連通專項規劃研究和麗江壩區生態水網規劃研究。開展水資源配置制度研究,組織完成滇池— 普渡河流域等18個重點區域的水資源承載能力、優化配置體系及統一調度方案研究,做好項目的階段審查、批復等工作。完成29條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編制 工作,征求確定水量分配方案。組織推進“十三五”期間省級到州市、州市到縣區的用水總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區達標率控制指標的分解。按照水利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啟動全省水資源承載能力評價及預警機制研究工作,推動水資源開發利用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積極協調推進小路南河流域分水方案協商工作。
(五)強化統一調度,推進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的統一調度管理工作
組織編制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名錄,協調推進滇中數字水網規劃研究。強化區域服從流域、電調服從水調原則,加強與流域機構配合,協調推進瀾滄江、普渡河、牛欄江、龍川江等重點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方案研究。協助完成2016年瀾滄江流域中下游枯水期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工作,協調編制2017年枯水期調度方案,維護出境河流敏感江段用水安全。積極協調推進金沙江中游水電站水資源調度方案、機制研究。加強牛欄江—滇池補水工程的調度運行管理,組織推進昆明市“七庫一站”“一江”統一調度管理,協調昆明市細化調度方案,組織完成昆明市城市保供水、云龍水庫增蓄水的年度目標任務。加強省市配合,積極推進麗江壩區水資源聯 合調度、統一管理,有效緩解因黑龍潭泉群斷流對麗江古城水系的影響。各州市要以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用水安全、生態安全為目標,逐步推進區 域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工作,編制調度方案,制訂應急預案。
(六)貫徹治水新思路,不斷深化水資源管理改革
全面貫徹新時期治水新思路、發展新理念,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水資源管理工作要加快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轉變、水量管理向水量水質并重轉變、宏觀管理向微觀管理轉變、水利行業內管理向社會化管理轉 變。要加快推進水資源管理改革,推進水資源公共管理社會化,管控重點,統籌推進。推進水資源紅黃綠預警分區管理、重大規劃水資源論證、重大水資源管理公眾參與、水功能區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水權交易、城鄉水務一體化管理等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落實工作,嚴格落實“三條紅線”,增強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和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的剛性約束。要協調各級發改部門,對園區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進行專項檢查,落實規劃水資源論證制度。抓好澄江節水減排試點經驗的推廣工作。加快推進元謀縣水權水市場試點工作,充分借鑒澄江、陸良試點經驗,建機立制,初步提出試點水權交易的節水獎懲機制、農業水價制度、水資源配置方案、用水權證制定、水權交易制度等方案,提出初步成果。
(七)健全制度體系,推進水功能區和飲用水水源地管理制度建設
進一步組織落實全省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和節水型社會制度體系建設,健全控制指標體系,完善考核實施方案,制訂考核責任追究機制。推進水功能區、飲用水水源地 和 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等辦法的調研、制訂工作。出臺水資源紅區、黃區、綠區管理辦法和重大規劃水資源論證評估辦法。協調推進農業用水水價綜合改革。進一 步研 究、完善節水型社會和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機制體制。
(八)加強基礎建設,推進國控、省控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和全覆蓋監測評價
加強水資源監控名錄體系、監測評價體系和取用水計量體系建設,基本完成國控能力一期建設,組織推進國控能力二期建設,協調推進省控能力建設,基本建成全省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包括監控能力體系),基本完成重點取水戶在線遠傳計量設施的安裝,監督取水戶確保計量設施正常運行。按照國家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考核技術規范要求,組織省水文水資源局負責,對重要水功能區、飲用水源及重要入河排污口的全覆蓋監測評價,完成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核查報告。組織各州 (市)進一步復核縣級以上集中飲用水供水水源地名錄,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常規和應急監測,增強預警預報能力。協調推進地下水監測規劃、監測評價和管理體系 建設,建立地下水開發利用總量和水位雙控制度。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編制和及時公布有關公報、年報和簡報,按時發布《云南省水資源公報》(包括地下水)、《云南省水資源管理年報》,定期發布全省重要江河、重要飲用水水源地水資源質量通報、牛欄江—滇池補水工程等調度運行簡報,增強水資源管理的社會知情、參與和監督。
(九)落實考核制度,推進三級責任考核,以考核推動最嚴格管理
按照國家和省級考核辦法、考核實施方案,制訂考核工作方案,組織做好國務院對省人民政府考核的自查報告、技術復核報告的編制工作,協調落實2014年度省 政府考核整改方案的落實,組織對16個州市進行全面考核,提出《2015年及“十二五”期間云南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報告》,報省人民政府審 定后向社會公告。督促州(市)人民政府做好對縣(市、區)人民政府2015年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考核。以責任考核推動落實最嚴格管理制度,按照 各自職責,協調省級考核組各成員單位,要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機 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嚴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報送2014年實行最嚴格水資源 管理制度考核整改措施的函》(云政函〔2015〕134號)、《云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十二五”期間推動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云水資源〔2012〕83號)和《云南省水利廳關于建立貫徹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機制的通知》(云水發〔2014〕63號)的要求,加強整改落實,確保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十)加強協調保障工作,推進機 構、隊伍、投入體系建設,強化督促落實,加強風險防控
以切實為全省“五位一體”建設服務不斷增強全省水資源工作能力為目標,積極做好協調和保障工作。 積極做好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的協調推進,爭取中石油安寧煉化 項目、滇中引水等重大工程項目水資源論證取得國家審批支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機構建設、人才隊伍、法規政策、規劃體系、科學研究、監控能力、宣傳動員等方面,協調各方,想方設法、加大投入,切實提高最嚴格水資源管理的基礎保障能力。加強水 資源費項目的預算管理,推進項目庫建設,組織水資源費項目成果的審查驗收和成果轉化應用。加強專項檢查與責任考核,增強各級留成水資源費主要(不低于60%)用于水資源節約、保護、管理工作規定的執行力度。協調推進州(市)監控體系建設。強化日常管理,認真落實水資源管理工作報告制度,作為年度責任考核的內容。加大宣傳和表彰力度,2016年對“十二五”期間的水資源管理、節約、保護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持水資源節約保護,營造良好氛圍和環境。組織各級水資源管理部門,全面貫徹水資源管理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依法管水,廉潔從政,保障全省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工作健康有序推進。
云南省水利廳
年1月21日